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人员的司法意识,提高司法素质,使公司司法工作充分阐扬作用,推动依法治企,对峙守法经营,躲避司法风险,2012年5月31日,高安屯热电姚传宝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了司法工作恳谈会,阳光时期律师事务所司法照拂诸泳林一行四人以及公司各部门代表参与了本次会议。
会上,司法照拂针对公司司法工作近况提出了几点建议:蕴含规范合同治理工作,执行合同“交底”、丰硕“六五”普法的活动大局、宣传进建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等,为公司今年的司法工作提供了丰硕的素材,使公司司法工作思路更为清澈。
会议还结合近年来电厂中产生的典型案例,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以及工程分包治理中存在的风险成分进行了鉴别,并从合同角度沉点分解了在约定和推广阶段风险多发的各个环节,司法照拂还当真解答了员工提出的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司法问题。
最后,姚总针对公司司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公司的司法理想要由过后救助型向事前防备型转变,力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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